【本報台北訊】調查局偵辦中信銀購置內湖機房與行政大樓案,掌握中信銀前襄理林翌藍等人寄出的二封關鍵電郵,內容顯示購地案有更改鑑價報告、低低買高賣的弊端,檢方認定中信銀高層集體涉案,昨天凌晨依違反銀行法諭令六人交保,其中五人是中信銀管理幹部。
六人分別是中信銀及中信金董事長室專門委員張明田交保五百萬元、中信銀副理陳永晉交保一百萬元、中信銀行舍管理部副理柯弘達交保一百萬元、前經理詹桂綺與前襄理林翌藍交保二十萬元、張明田胞弟張明人交保五十萬元。
二○一三年,長虹建設董事長李文造得知香港商「盛至公司」有意出售內湖區土地,透過陳永晉找上中信金董事吳豐富談合作開發;吳豐富當時知悉中信銀要擴建資訊機房與行政大樓,決定向盛至公司購地,並將土地登記在人頭公司「永約開發」名下,並以高價賣給中信銀套利。
兩封關鍵電郵分別是,林翌藍用電郵寄給戴德梁行協理蔡家和,要求「協助修改」估價值,吳豐富曾輾轉透過電郵告知中信銀不動產業處協理黃俊昌:「土地會登記在永約名下」。
二○一四年,張明田、陳永晉、柯弘達出席決策會議時,隱瞞每坪八十六萬元購地的事實,通過以每坪一百四十三萬元價格,向「永約開發」購地,作為興建資訊機房用途,讓中信銀產生三億六千萬元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