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梅霞
人生成長路上,學校生活是很多人難忘的一環。面對不同老師、不同教學、不同管教;有人嚴厲、有人親切。時過境遷,有些老師面容已經遺忘,有些卻讓人終身銘記。
記得小學四年級,我從偏僻分校調到本校,導師是身材圓圓胖胖的男老師。對他教學沒什麼印象,但他的懲罰方式卻非常特別。老師第一要求是上學時間,他規定每個學生要在七點前進教室,少一秒都不行。當學校第一個鐘(七點整)響起,還沒踏進教室就算遲到。第一個遲到,就把名字寫在黑板上,依序類推,愈後面的人懲罰愈重。所以,當幾個人同時到達,就會看見一堆人搶在黑板前,推擠著寫上自己的名字。
老師的懲罰很奇怪,他模仿古代刑堂,用兩枝筆當夾手刑具。用力夾時,有些男同學被夾得呲牙裂嘴,座位上的我則被嚇得全身血液瞬間凝固,忍不住顫抖。
有時,他會命令學生把手放在桌上,然後拿出珠算用的算盤往手背指頭壓過去。那種痛應該是千刀畫過的椎心之痛吧!只見被壓的學生臉色發白,扭曲變形。
民國五十年代,台灣經濟普遍不佳,衛生習慣尚未建立,學校要求帶手帕衛生紙,且天天晨間檢查。為避免責罰,我們都會準備一套固定放在書包裡,從不使用。但有時清洗書包,或其他因素而忘了帶,老師的懲罰是配對。男學生在前,手牽後面女同學,繞教室走一圈,名為「娶新娘」,還放任班上同學指指點點,冷嘲熱諷,實為遊街示眾。
體罰不管是對身體或精神的傷害,對學生來說,心靈傷痕恐怕一生都難拋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