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針對我方要求肯亞電信詐騙案,兩岸採取「共同偵辦」模式,陸方昨明確予以否決。大陸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巡視員陳士渠表示,大陸會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這批台籍嫌犯予以偵查、起訴、判決。
台灣法務部、海陸兩會赴陸協商代表團昨赴北京海澱看守所,了解肯亞電信詐騙案我四十五名台籍嫌犯關押情況後,與陸方的公安部刑偵局、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區看守所座談。會後,兩岸雙方對媒體提出說明,並接受記者提問。
陳士渠表示,大陸會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保障嫌犯的訴訟權利,以及嫌犯羈押期間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並將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等規定,進行偵查、起訴和審判。
恐遭對岸求重刑
按陳士渠的說法,台灣這四十五名詐騙嫌犯將會在大陸接受判刑。
依大陸詐騙罪刑責,分三級,第一級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依這批台籍詐騙嫌犯動輒詐騙數百萬、上千萬元計算,恐怕都將遭到重判。
台灣團團長陳文琪則表示,公安部刑偵局已對代表團詳細說明肯亞詐騙案有關情況,他們會帶回去給檢警機關。
對代表團提出的請求,在不違反大陸地區規定下,所方對台籍人士已作出特別安排,代表團看了台籍嫌犯在所裡面拘留狀況,也看到他們的身體狀況和生活性上都還好,請大家放心。
大馬案聲押18人
另外,以劉男為首的詐騙集團主腦,在馬來西亞設機房,涉嫌向大陸湖南省民眾詐財,十五日押解返台獲放行,引起國內譁然,經檢警取得劉嫌涉案證據,昨晚傳訊劉嫌等二十人到案,訊至今天凌晨,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劉嫌等十八人獲准,其餘兩人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