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浩鼎炒股案有最新驚人發展!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竟然被檢調列為被告,衡諸國際重要國家學術單位,這可能是領導人被司法調查、列為被告的首例。這是翁啟惠個人聲望的重挫,也是中研院不可承受之重。
浩鼎案延燒月餘,火勢之所以無法熄滅,甚至有燎原之勢,關鍵就在翁啟惠一人身上。他面對問題的閃避,引起了外界更多的質疑;回國之後在立法院的答詢,完全無助於釐清問題,反而更啟人疑竇。
事發之初,他滯留美國不回,這是輕忽或有所逃避?最後終於回國,但不是採取最快的直飛,而是繞道日本,又停留一夜才回台,何以要再拖延?因此傳出有「關心他的人士」赴日碰面,導致外界有套招、串供之諷。這一連串的應對之道,都更添疑雲,也令人對翁啟惠的危機處理能力大打問號。
回國後,翁啟惠在立法院的答詢,更是完全不及格。最關鍵的股票贈與女兒部分,是否有申報贈與,他回答「要再了解」;立委試探性的再問是否還有其他借名買股,他也回答「要再了解」。試想,財產申報一年一次,不是每天買菜記帳的流水帳,翁啟惠怎麼能說要再了解?自己有無借名給人買股,關係個人理財與信用,又怎麼可能不記得?翁啟惠滯美近月,難道沒處理這些重大問題?那又何必延遲返國,讓事件更形惡化。
在整起事件中,翁啟惠表現出一付科學家埋首研究,不問世事的態度,藉此塑造他單純、誤解法律的印象。然而,我們要說,翁院長,你錯了!他以中研院利益迴避辦法沒有規定二親等(女兒)為由,為自己沒有說出女兒是浩鼎大股東的事實。
但早在七年前,中研院士陳垣崇因技術移轉而誤蹈法網時,中研院就找了法律專家前往演講,專門說明「揭露」的重要性。翁啟惠身為院長,也參加了那場討論,難道完全不復記憶?
又如,他公然在立法院說出,女兒大了是成年人,因此她的理財事情不好說。但翁啟惠不是承認了,女兒買股票的錢,是他給的嗎?旅美多年,難道不知道,美國對利益揭露規範極嚴,不只政府所屬研究機構有嚴格規定,連愛惜羽毛的私立研究單位都自律甚嚴。難道翁啟惠和中研院連這一點應有的操守與分際都守不住?
事件發展至今,翁啟惠的辦公室與兩處住宅被搜索,甚至,在被約談到轉列被告。這一連串的發展,令人錯愕,也令人為中研院嘆息。堂堂國家最高學術殿堂,竟然就因為院長與少數人的觀念與行為偏失而蒙塵、被玷汙…。
整起事件中,翁啟惠已創下多個第一。他是第一個捲入炒股疑雲、第一個任期內自動請辭、第一個被立法院朝野兩黨聯名譴責藐視國會、第一個被約談搜索、第一個被列為被告的中研院長。這些冠在他個人頭上的「第一」,卻堆疊出扭曲墮落的中研院形象,令人憤怒而無言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