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電信詐騙案議題連日發燒,法務部主張國人在肯亞架設機房詐騙大陸人,我國有管轄權;司法院長賴浩敏昨天表態支持法務部看法,針對外界質疑詐欺案法院判刑太輕,賴說,裁判力求穩妥優質,司法進步沒有止境。
賴浩敏指出,量刑要看具體案件情形,很難說哪個案子一定要怎麼判,每個案子都不一樣。司法院一定要遵守司法核心價值的審判獨立,司法行政只能建置量刑系統供法官參考,不能指揮法官怎麼判。
準法務部長邱太三日前談肯亞案向司法院喊話「不要再沉默」,賴浩敏表示,肯亞案所有的接觸都是法務部主導,司法院沒有拿到任何資料;管轄權問題牽涉刑法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兩岸關係法,法務部主張有管轄權,他支持法務部的看法。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電信詐欺過去都用法定刑罰五年以下徒刑的普通詐欺罪偵辦,前年六月修法後,這類案件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兩年多來,法院審理電信詐欺案約四百件,最重判刑八年,司法院兩周後作出量刑分析供法官參考。
「沒有足夠的證據,法官怎麼能判人呢?」林錦芳指出,量刑輕重牽涉證據的證明力,檢警調的調查非常重要,要蒐集足夠證據,法官才判得下去。她說,在大陸詐騙金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就判無期徒刑,但嚴刑峻法不應到這種程度,我國司法重視程序正義及人權保障,如果像大陸這樣判,國內監獄不夠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