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上午舉行市售能量飲料調查報告,抽查十四件中有一件標示不合格外,其餘符合規定,但消基會表示能量飲料的成分雖然有暫時的提神功效,仍奉勸民眾不要過度依賴能量飲料,感覺疲累就應適度休息。圖右的「Cobra ENERGY DRINK」為標示不符合規定。圖/陳正興
【本報台北訊】消基會今天公布市售能量飲料抽檢結果,14件樣品中13件含咖啡因,還有2件樣品添加容易導致過敏、氣喘和幼兒過動的黃色4號著色劑,且14件樣品酸鹼值都偏酸。消基會提醒,成人飲用能量飲料不宜過量,也建議家長不應該給12歲以下兒童喝能量飲料。
此次抽驗市售能量飲料,除了有咖啡因過量的疑慮外,消基會特別點名,「紅牛飲料」和「Cobra ENERGY DRINK」均添加黃色4號人工色素,此著色劑可能會造成氣喘、過敏,或造成幼童注意力不集中、過動。
消基會指出,13件樣品的咖啡因含量每百毫升介於5~30毫克,歐盟建議每天的咖啡因攝取量應低於300毫克,若一瓶250毫升的能量飲料,大約喝4瓶會超標,且消費者也有可能會從咖啡或茶等飲料攝取到咖啡因,可能不需要4瓶就攝取過量的咖啡因。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提醒,食品加工業者通常會使用多種色素來調所需的顏色,但消費者可能無法從外觀判定是否含有色素,因此購買包裝食品前,最好要仔細檢視其食品成分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