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齡解禁 立院交付朝野協商

 |20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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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在民進黨立委多數下,初審通過《公路法》第六十三條修正草案,增訂不得以車齡為禁止使用限制規定,取消車齡限制,未來交通部不得限制陸客高端團只能使用車齡五年內的遊覽車,也不能限制學校交通車、幼兒車、校外教學車的車齡。外界質疑影響校園用車安全,草案爭議太大,立委有圖利業者嫌疑,立法院院會昨天將草案交付朝野協商。

教育部說,學生交通車等車齡限制是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授權訂定子法,是否受公路法限制,已行文交通部釋疑。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蔣鎮宇指出,幼兒車等載的是未成年學生,對象特殊,社會大眾現對修法還有很多疑慮,在未取得共識前相關限制仍有必要,先前專家會議時也有學者提及,學生不像成人,保護自己的能力較弱,基於保障未成年學生安全,針對車齡還是要有管理。

交通部解釋,這次修法重點在於「不把單一車齡當作安全的限制」,並強調,車齡和安全不能畫上等號,不用法規限制車齡後,學校及機關採購車輛,或是與遊覽車業者合作,可以人、車、公司管理作為評分遴選基準。

對於法律牴觸問題,交通部表示,《公路法修正草案》內容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以車齡為禁止使用限制,但教育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中,並沒有對車齡作出限制,只有在其下的管理辦法中訂之,基於法律優位原則,法規命令不能抵觸法律,教育部當然要配合。

靖娟批拿孩子命去換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和家長則痛批,立委為了討好業者貿然開放,是拿孩子的命去換,不該因為現在風平浪靜,就忘記過去曾發生過的意外,她要立委好好想想,「到底想把孩子載到哪裡去?」

林月琴說,娃娃車市場小,規格、等級都不高,車齡是保障機制之一,美國等國家對娃娃車等學童用車規範都相當嚴格,台灣卻走了回頭路,「現在的車有更安全嗎?」若無,又為什麼能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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