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玄
電子郵件發明人,美國程式設計師湯林森(Ray Tomlinson)於本月初去世了。他在一九七一年發明俗稱「伊媚兒」(e-mail)的電子郵件,也是歷史上第一個使用「@」符號來分隔使用者名稱與所屬機構的人。
電子郵件可真是人類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發明之一!再加上一九八○年代,個人電腦和網路的普及,它更讓人和人之間的訊息傳遞,瞬間即可傳達,而且只要有網路,不管哪國和哪地,都一樣快速收發。電子郵件發明後,郵局的郵寄業務最受影響,郵差也幾乎要失業了。而且,相關行業,如快遞業、耶誕卡片製造業、電話業務、信封信紙印製業……多多少少也受到一些波及,必須尋求轉型。
電子郵件另個好處是讓人們省掉一些郵資,對愛好投稿的人來說,電子郵件當然也是省掉許多郵費和時間的劃時代大發明。以前投稿,需寫好幾張稿紙,然後裝入信封,裡面附上退稿回郵,外面則貼上郵票。以筆者而言,為求快速能送到編輯手中,我通常用限時郵件寄送,然後走到郵筒前,以充滿虔誠和期待的心情,將稿件投入郵筒,聽到「咚」地一聲,才算完成寄稿程序。等了好幾天,如果退稿了,再重寄其他報刊,每次成本大概要二十多元,愚鈍如我,文筆不佳,經常投稿未見成功,倒花了幾十元郵資,也是常事呢。
現在用電子郵件傳送稿件給編輯,彈指間可抵達編輯眼裡,編輯採用與否,通常也會很快以電郵回覆,有時朝發夕回,快速多了。即使退稿,修改轉寄其他媒體,也不用再花費郵票錢了。
但老實說,剛開始,我還不習慣沒聽到稿件投入郵筒那「咚」的一聲呢!有些作家,到現在也還堅持不用電腦寫稿,不用電子郵件傳送稿件;但問題是許多媒體版面都不收手寫文稿了,因為還要花人工打字,所以,用手寫文字的作家,除非很大牌,大概也會逐漸消失了。但能表現作家個性的手稿,在文學史上,恐怕也會漸漸沒有了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