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二○六南台強震造成多人傷亡,檢調查出倒塌的維冠金龍大樓為建商借牌營造,凸顯借牌文化猖獗。鑑於現行《建築師法》對借牌行為僅予以撤銷或廢止開業證書,相較其他專業技士規範為寬鬆;國民黨立委徐榛蔚擬增訂《建築師法》加重刑責,草案前天已付委,可望在內政委員會開議後展開審查。
徐榛蔚認為,建築師執行的業務多在公共建設、國人居住空間等生命安全財產,更需課以高度道德責任與嚴格的標準規範;現行條文對於建築師借牌的違法行為,僅處以撤銷或廢止其開業證書,相較其他專業證照人員,若出借執業章證給他人執行業務行為的罰則、科刑,都是從嚴規範。
提案說明指出,未取得建築師資格的人違法使用建築師章證,明知其不具相關資格,只為圖便宜行事,以借牌形式實施建築管理行為,若因此致人死傷,應課以連帶責任。
草案條文參考國內《會計師法》、《醫師法》等專業證照人員法規對於借牌行為的規範,並參考刑法關於業務過失致死的刑度,提出修正。違者最高處五百萬元罰鍰;若因其借牌行為致人受傷者,處三年以下徒刑;致人死亡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