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農曆春節連假將至,國道將實施「高乘載管制」,台中市交大根據過去值勤經驗表示,去年曾發生多起夫妻兩人開車上國道,向警方辯稱孕婦是「兩人」,還跟員警爭執懷孕周數,硬要搶上國道,台中市刑大呼籲,孕婦有認定困難,為免爭議,孕婦只能算一人。
今年春節連假期間,台中市警局在市區、國道各路段實施交通管制,其中特別需提醒民眾的是從二月十一日至十二日起,從台中市區進入國道北上匝道,有十三處實施「高乘載」管制,「乘載三人」才能進入國道,根據高公局認定,孕婦雖懷胎兒,但未出生前都只能算一人。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巡官邱文俊表示說,根據往年經驗,第一線員警曾多次遇到夫妻二人開一車,但駕駛人辯稱妻子已懷孕,肚子裡的胎兒也算一人,夫妻加肚中胎兒,符合三人規定,硬要員警放行。
他表示,有孕婦跟員警爭執「懷孕周數」,要跟員警討論幾周才算是個人,有人堅稱懷孕十二周(三月)以後就能算一人,也有孕婦稱已懷孕卅六周「小孩都快生出來了、有心跳聲,還不算人嗎?」
他說,更有孕婦說自己懷得是雙胞胎,就算自己開車上路也符合高乘載規定,孕婦的各種理由五花八門,除讓員警哭笑不得外,也常在爭執時造成上匝道的車輛回堵。
台中市警局交大表示,乘客中孕婦認定,特別是懷孕周數,有技術上認定困難,為免爭議,孕婦視為一人。另外,管制時段開始前進入國道的車輛,仍可不受高乘載的管制。
據查,前年宜蘭縣議會也曾提案,認為台灣生育率已偏低,應站在鼓勵民眾生育的立場,認定孕婦的腹中胎兒為一人,但高公局卻以懷孕周數認定有「技術困難」,因此將孕婦認定為一人,但有縣議員認為孕婦到醫院產檢都會發給「孕婦健康手冊」,只要有手冊的民眾,都可以認定為孕婦,提案獲得議會通過,但最後高公局未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