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被訊】為保障嬰兒使用溼巾的安全,食藥署今天預告「嬰兒專用溼濕巾納入化粧品種類管理」草案,自明年六月開始,舉凡嬰兒專用溼巾產品,都應符合化粧品衛生條例規定。預告後有二周評論期,廣納各界意見。
目前我國嬰兒溼巾管理,經濟部為溼巾的主管權責機關,至於含特殊潤膚的醫療級嬰兒溼巾,才屬於衛福部權責。不過,1歲以下嬰兒皮膚厚度較薄,角質層及皮脂層也脆弱,而且汗腺未發育完全,衛福部認為有需要提高產品的管理強度。
食藥署表示,溼巾管理規範將不再以是否含特殊潤膚成分區分,只要宣稱是嬰兒專用溼巾產品,擬一律以化粧品管理,包括產品需全成分標示、製造廠須符合化粧品設廠標準等,更可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新制上路後,違者將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