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四川成都市日前推出「史上最嚴」的地名總規範,其中道路、公共空間、建築物等命名要遵循具體規則,傳承歷史味,拒絕「洋名」、「怪名」,不得使用繁體字,路名最長不超過七個字。
大陸《華西都市報》報導,根據新推出的「成都市地名總體規畫二○一五—二○二○」,成都中心城區被畫為十六個區塊,要求地名命名中優先使用「老地名」,不得使用正體字、異體字、自造字和標點符號等地名命名原則。
「總體規畫」指出,中心城區城市道路應以「路、街、巷」三類為主,「大道」、「大街」為輔,對支路及以下級別路網,有效保護及鼓勵使用「巷、里」。
另外,命名需盡量簡練,總體字數上要求應以三至五個字為宜,原則上不得超過七個字。
成都市規畫局詳規處長孫琪指出,建築物、構築物(如橋梁、隧道)專名,除宜使用外國地名,一般不得使用冠有「中國」、「中華」、「國際」、「世界」等詞語。且建築物名稱不得重名、同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