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北市長柯文哲主持「維護公共安全督導會報」,得知全市有二十七處列管狹小道路巷弄未改善,阻礙救災動線,要求消防局、建管處掛告示牌,並要求居民簽切結書。
如果市政府認為民眾違建,或堆置物品影響救災,應祭出鐵腕拆除或改善,而不是遇居民強勢反彈就妥協。
要求簽切結書與掛公告牌於法無據,居民拒絕簽署,市政府莫可奈何,自討無趣;其他事項是否比照辦理,例如違建可否簽切結書不改善。
柯文哲要求市民簽切結書的做法相當可笑,不但自己打臉承認無能執法,拉市民當墊背是切割責任的做法。
更嚴重是,萬一發生意外,市政府就可免責嗎?答案當然否定,市政府要求簽切結書沒必要,也沒效用。
蔡志鏗(台北市/退休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