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為外銷核電廠,日本與印度簽下核能合作意向書,但印度數次核試,不放棄核武,日本輿論認為雙方合作的但書,僅止日本官員口頭保證,「形同日本接受印度保有核武。」
《讀賣新聞》報導,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與印度總理莫迪會談原則同意簽署核能協定,讓日本核電廠的裝備、技術得輸往印度。讀賣說,日本若與非「不擴散核武條約」(NPT)盟國簽此協定,「形同接受印度保有核武。」安倍在會談後共同記者會說「會確保在和平用途。」官房長官菅義偉十四日說,若印度進行核試,日方會中止協助,還說二○○八年以後美、法、韓、加都與印度新簽核能協定。
《日本經濟新聞》社論要政府勿忘印度數度核試、保有核武的事實,須防範日核能技術轉做軍事用途、限用於民生,「日本政府有義務對國民、國際社會詳細說明。」
日經認為,擁有核子反應爐等高階技術的日本,不可能捨棄印度核電市場,但日本是全世界唯一被原子彈轟炸過的國家,應更堅定要求印度勿再核試、加盟NPT及縮減核武。
《朝日新聞》社論說,十二日發表的共同聲明、意向書,對印度若再次核試的因應隻字未提。日本政府強調,高峰會時安倍對莫迪所提的但書「有核試、中止協助」就是一種「保證」。
印度計畫二○三二年前增建四十座核電廠,現與美、法等簽有核能協定,但美法的反應爐壓力鍋都是日本製。二○○八年美印協定明定核廢料處理,應接受國際原子能機關(IAEA)檢查,但對核試沒有明確約束,僅美國國內法有「將中止合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