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民眾在台鐵購票窗買票。圖/資料照片
【本報綜合報導】台鐵鼓勵旅客加入會員,只要購票就能享有累積點數兌換車票的優惠,卻發現絕大多數績優會員是員工或眷屬,台鐵局今回應,針對於員工會員違法積點,經檢討擬修改服務條款,將會員區分成一般會員與員工會員兩部分,一般會員仍維持現行積點換車票制度,員工則歸屬員工會員,朝只能積點換行政獎勵無法換車票等方向修正。
台鐵局表示,清查後發現,大部分員工利用代親朋好友購買車票時,將點數累積在自己名下,違反了「臺灣鐵路管理局會員服務系統會員服務條款」中規定會員之義務:會員身份限申請人本人使用,不得讓與、轉借或以其他方式將會員權益轉讓他人使用。
台鐵局認為,對於有違反規定的員工應嚴懲不逮,對於眷屬單獨行為部分也將檢討是否適法。針對員工會員違法積點,擬修改服務條款,將會員區分成一般會員與員工會員兩部分,一般會員仍維持現行積點換車票制度,員工則歸屬員工會員,朝只能積點換行政獎勵無法換車票等方向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