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聯合報系
【本報台北訊】台北市12月1日起,全市公有土地路邊停車格都將納入收費管理,交通局希望改善路邊汽車停車格占用情況,並落實使用者付費,最低每小時收20元,或是每次30元。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目前全台北市收費汽車停車格共有3萬2171個,12月1日起納入停車收費的總計新增10315個汽車停車格,過去停車費全年收入14億元,增加收費後,多入帳3.1億元。目前以公有地路段為主,有約5335格停車格因位於私地或公私夾雜地,先暫不收費。
台北市長柯文哲說,停車收費最主要的目的是管理,不是收費,為讓道路更順暢,原則上仍鼓勵參加鄰里,若是住宅區,尊重市民生活,6米以下巷道不收費,8米以下巷道同意早上9點到下午5點收費、周六日不收費,會每半年檢討一次。
停管處表示,小車分每小時20元、30元、40元及50元不等,大車加倍計收,貨車則是計次收費,每次統一皆為30元,以最低級別作為收費原則,但鄰近商業區路段除外;若周遭路段已採計次收費,則維持計次收費,以符合停車收費公平性及一致性。
明天起台北巿停車負擔會增加,住松山區玉成公園附近的鍾姓大學教授說,台北市的停車空間嚴重不足,最重要的是要解決並增加停車位,在巷道裡與民爭地,或可取得一時的居民正義,但只是短期的做法,不如效法日本東京鼓勵公有及私有地興建停車場,並從汽機車的車輛減量做起。
住家沒有車位的賀小姐說,她每兩個月都為了抽籤租公有停車位,不得不露宿徹夜排隊,這才是市民之苦,她認為不是增加收費的問題,而應廣設停車場,只求未來台北市政府能夠解決市民無車位可停的窘況。
交通局長鍾慧諭強調,路邊停車格其實是公共設施的一環,大家都有權利使用,今年4月針對市民調查,發現有65%的市民贊成這項政策,有7成駕駛人贊成用收費方式改善長期占用的問題,也有6成駕駛人認為開始收費後,應該會更好找到停車位,分析已開始收費的路段,停車格的周轉率提升了2到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