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台菲有關促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雖在本月初已經簽訂,因為菲律賓方面不希望曝光,所以沒有對外說明,這是繼台日漁業協定後,台灣保障漁民權益另一個重要的協定;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表示,雙方協議的內容,主要是漁船爭議要快速釋放、快速通知,以及不使用武力。
據了解,本月初台菲雙方代表在外交部簽署協議,台灣代表是駐菲律賓大使林松煥,菲律賓代表是駐台灣大使Basilo,現場還有外交部及農委會官員,讓延宕多時的台菲漁業協定簽訂有了好的開始。
沙志一表示,從廣大興號事件開始,就開啟台菲漁業協定談判,雙方都有共識,台灣漁船不要進入菲國海域12海浬,但究竟能在12海浬或24海浬內捕魚還有爭議,有待未來繼續談。
據了解,菲律賓正在舉行APEC會議,為了避免增加不必要變數,菲國官方不願意曝光,但台菲雙方都同意,先把大原則訂下來,讓漁業運作回歸單純,把能夠解決的問題先解決,未來再討論如何協助雙方漁業發展達成共識。
近期台灣在菲律賓正進行一項1500萬美金的魚飼料場投資案,雙方政府都釋出善意,給予這件投資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