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脂未含8成 不得標示奶油

 |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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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衛福部食藥署宣布三年內全面禁用人工反式脂肪,現在先為「奶油」正名;根據食藥署研礙草案,奶油指乳品油脂衍生的油脂製品,乳脂含量未達八成不得稱為「奶油」;至於油脂加水或添加物的可塑性油脂產品,油脂含量達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就得標示為「人造奶油」,最快明年七月一日實施。

此外,食藥署也針對食用醋及醬油標示提出規範,僅有經發酵熟成釀造的醬油才能標示為純釀造醬油,僅經酸分解或酵素水解,未經發酵的產品不得標示為醬油,只能標示為胺基酸液或同義字樣。相關草案已預告,最快一○六年一月一日就會實施。

人造奶油 強制加註

奶油沒有「乳脂」不得再稱為「奶油」了!食藥署近期擬定「人造奶油及奶油標示規定」,未來人造奶油是指食用油脂加入水或添加物後,經乳化等處理製成可塑性的油脂產品,且油脂達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產品就得標示為「人造奶油」,字體不得小於零點五公分。

天然奶油則是指乳脂肪含百分之八十以上,品名才能標示為「奶油」;乳脂肪含量若在百分之十到八十之間,則稱為「乳脂」、「食用乳油」或「鮮奶油」。

食藥署食品科長李婉禎表示,坊間有非常多的人造奶油,品名模糊,除了要求現行人造奶油產品需要強制加註「人造奶油」,人造奶油的品名也不得使用「某某奶油」或是「某某(植物)奶油」,以免誤導消費者以為人造奶油是天然奶油製品。

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講師陳俊成表示,常見人造奶油產品誤導消費者的品名像是營養奶油、酥油、無水奶油(實際有添加植物奶油)等,都讓產品走在模糊地帶。

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食藥署的立意良善,但建議再加上乳脂肪或是植物油含量百分比,讓民眾能更一目了然。

營養師宋明樺表示,反式脂肪禁用後,民眾都擔心吃到「氫化」過的植物油,實際上人造奶油不一定需要經過氫化才能變成固態奶油,乳化或是添加其他添加物也能讓植物油變固態。宋明樺提醒,無論是天然的奶油或是人造奶油,都是油,不建議吃多;天然奶油是動物油脂製成含有飽和脂肪酸,吃多了會有膽固醇問題,氫化植物油會含有反式脂肪酸,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

食藥署目前仍在廣納意見,將在二十二日截止;李婉禎表示,預計明年七月一日上路,但仍在研議採取預告及公告的方式推出,上路時間也可能往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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