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藍領移工在台工作年限最長十二年,立法院上月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家庭看護移工「有條件」放寬到十四年。相關延長條件已出爐,勞動部預計近日公告上路,採評點制,總評點一百點,達六十點即可留台繼續工作兩年。
現行不管是看護、幫傭或製造業移工,每三年須取得一次工作許可,累計在台工作只能十二年。由於不少被照顧者長期由同名看護照顧,一旦翻身、洗澡等貼身工作換人做,恐引發適應和信任問題。
立法院為此修法新增經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資格、條件者,在台工作可到十四年,但只限看護移工。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說,相關條件標準比照僑外生留台工作的評點制,但評項不同。
專業訓練部分,看護移工若取得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可拿到十五點。自力學習則分語言、工作和服務表現等評項,其中語言點數最高。劉佳鈞說,取得華語入門級、閩南語認證基礎、客語或原住民語認證初級,或有相關語言學習達一百二十小時,可拿三十五點;若無上述情況,具備基本聽說能力者,則有三十點。
其他像曾獲地方政府表揚優秀移工,可拿二十五點;服務提出續聘需求的雇主達九年,也有二十五點。仲介業者說,雇主盼看護繼續工作,通常就是因服務時間長、長者依賴性高,要拿點也不難。
家庭類移工薪資九月起已從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調高到一萬七千元,而弱勢家庭已可免月繳就安費,追溯至九月起生效。
此外,繼開放屠宰業後,農業外勞將再增畜牧業,勞動力發展署外勞管理組長龔桂蘭說,僅先開放「乳牛飼育業」,具體內容要待十二月召開「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會議後才有結論。農委會粗估,符合申請資格的乳牛業約有四百五十場,目前缺工數在八百至一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