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明分
當兩個孩子還小時,我時常帶她們到童裝店挑選衣服。她們一邊望著各種款式及色彩的童裝,一邊向店員詢問有關衣服的各項問題,臉上露出喜悅的笑容。我讓孩子從小就有選擇的權利,訓練及養成她們有「做決定」和「嘗試」的能力。
小學畢業的那個暑假,我說:「我們去百貨公司買衣服吧,慶祝一下妳國小畢業。」不過,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她突然說:「我不想再和妳去買衣服了,我要和我的好朋友一起去逛街買。」一瞬間,覺得她像個小大人。
載她們到鬧區,拿出幾張千元大鈔給孩子:「這些錢讓妳買衣服,等逛完街,再來電。」目送兩個小女生可愛的模樣消失在人來人往的繁榮街道後,回家等了好長一個下午,終於等到電話鈴響。
孩子神采飛揚、眉飛色舞地和好朋友坐進車內,手上拎著來自不同商店的一袋袋衣服。兩個小女生連忙把衣服一件件拿出來秀給我看,想要和我分享她們買衣服的喜悅。這時,有一種吾家有女初長成的喜悅和淡淡的失落;另一方面也覺得孩子長大成熟了。
想想全職的家庭主婦,心思總是圍繞在老公和小孩身上,處處打點他們的生活起居及小孩的前途。為人父母者若能適當地讓孩子自己做決定,讓他們慢慢學習管理自己的生活和為自己的決定負責,這樣不是對父母及子女雙方都好嗎?切記,可不要養出啃老族的子女來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