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家教育研究院昨天公布「新舊課綱有爭議處不考執行方式草案」,草擬四個大學升學考試的出題處理原則,將適用在目前高一新生。
國教院副院長曾世杰表示,台灣史有爭議的部分,從十七項增至八十多項。國教院近日召集大考中心、學科中心等的學者專家,討論後草擬四大原則。即日起五十天內,也會蒐集全台一千兩百名歷史教師的意見,彙整後做成定案,再轉由大考中心實施。
這四個處理方式包括,遇到非選題時,在課綱微調前後有差異的名詞,考生不論用哪一種,都不會被扣分,如用「台灣」或「我國」;「中國」、「大陸」、「中國大陸」;「鄭氏」、「明鄭」;「清代」、「清廷」等。
第二種是時序差異,課綱微調將台灣戰後時期的歷史,由原本的「主題式」改成「時序式」,不影響價值觀的差別,而且新舊課綱都有,這樣還是可以出題。如說明大航海時代,西方列強興起與對殖民地競逐,台灣地理位置特色,以及十六世紀中葉以後東亞情勢的變化。
第三種是微調課綱新增加,而舊版本課綱沒有,或是相反舊課綱有,但新課綱刪除的內容,這部分就不會出題,如新課綱新增孫運璿,考題就不會出「台灣經濟奇蹟幕後推手是孫運璿」這樣的考題。
第四種是不論課綱調整前後,文字雖然有改變,但實質內容一樣,這部分仍然會出題。例如台灣文化發展,舊課綱是「簡述」,新課綱變成「說明」,但實質內容仍一樣,依然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