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八仙樂園塵爆逾五百人傷亡,其中不少人曾申請就學貸款,約七十人已畢業開始還款。教育部昨指出,為減輕傷者負擔,已修改法令,即日起持相關證明,塵爆傷者可隨時申請緩繳學貸本金,除簡化申請程序,緩繳期間利息也由政府代付。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朱俊彰說,教育部八月下旬公告修改「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增訂若發生教育部認定的重大災害,因而無法還款,得持尚在治療或復健中的相關證明,申請緩繳貸款本金。未來地震、風災、水災等其他重大災害傷者及受災戶都適用。
朱俊彰說,塵爆等重大災害傷者每次可申請緩繳本金一年,以三次為限。但屆滿前若仍有緩繳需求,可另專案申請,緩繳次數不限;緩繳期間利息由各級主管機關負擔。高中職以上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畢業、退伍後開始還本金。原本規定,平均月薪不到三萬元及低收入、中低收入戶者,得申請緩繳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