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郝廣才
人真的很奇怪,有時明明知道是錯的路,還是傻傻走過去。為什麼這樣?因為已經成為「習慣」。
我們用的打字鍵盤,上面英文字母的排列很不合理。因為既不照ABCD的順序排,更把常用的字母距離拉遠,使用其實很不方便,但為什麼會這樣?原來在一八六○年打字機剛發明時,是照ABCD的字母順序排列,但一使用就出現問題。當時打字機是用「按鍵連桿」打字,就是你按下字母鍵,它會連著一根有刻字母的桿子,沾上油墨,桿子跳出來,打在白紙上,印出字母。真的是「打」字機。
但是只要你打字速度稍快,桿子彈回來,下一個桿子彈上去,交錯間很容易卡住。發現這個情況之後,打字機的原發明人克里斯多福.蕭萊斯(Christopher Sholes)加以改良,把最常用的字母盡可能排開。這樣打字的速度再快,常用字母桿也不致近距離交錯,就不會卡鍵。
一八六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蕭萊斯設計的打字機得到美國專利。從此打字機的字母就如此排列,沿用至今。以現在的眼光來看,這種排列並不智,因為它把英文最常用的十個字母,有八個放在邊邊,讓手指增加移動的距離。還有一般人是慣用右手,鍵盤上要用左手打的常用字母排放過多。
從以前的電動打字機,到今天的電腦打字,根本沒有字母桿交錯卡住的問題,所以「應該」改變字母的排列才對。有沒有人想到去做?有,一九三○年奧格斯.德沃克(August Dvorak)將九個最常用的字母放在中間列,老式的排列熟練打字員可以一分鐘打五十至八十字,新設計最高紀錄可打二百一十二字。效果很明顯,為什麼不用?我也不知道。
好像現在電腦要按Alt、Ctrl加Delete三個鍵來終結電腦異常狀態,比爾蓋茨承認這是一個白癡設計,根本可以改,可是呢?我們現在還是傻傻的三個鍵一起按!
(作者為格林文化出版社發行人、本文摘自《今天:366天,每天打開一道門》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