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隱形眼鏡需處方簽 北市放寬規定 |2015.07.20 語音朗讀 117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關於購買隱形眼鏡需處方箋的爭議,北市衛生局今宣布放寬規定,針對18歲以下或初次配戴者執行。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北市衛生局日前宣布,購買隱形眼鏡需持6個月內處方簽,引發民眾反彈,直批「不便民」。衛生局今宣布放寬規定,未來將只針對18歲以下或初次配戴者執行。 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衛福部早在民國64年就有規定,且今年6月還發布新聞稿,如果衛福部覺得做不到,或許可以把公文撤回去。 柯文哲表示,應該要建立新的文化,政府公布法令是要讓民眾遵守的,既已發布就要執行。 前一篇文章 中研院遭投訴沒加班費 開罰2萬 下一篇文章 陸整頓「殭屍官網」 江蘇宿遷關了7成7 熱門新聞 01【詩】追光者2025.09.0802佛大、南華校長 回山禮拜星雲大師 2025.09.0603【視覺DJ】礁石間的驚喜2025.09.0704南天寺供僧 願平安幸福照五洲2025.09.0805非漢語系協會創會法師 訪瑞典佛光山2025.09.0806巴西佛光人捐贈物資 慈善機構致謝2025.09.0607星雲大師全集⑲【佛教管理學②】佛法的管理法⑲2025.09.0608新青安鬆綁 房市台中熱高雄冷2025.09.0709法院裁定 柯文哲7000萬、應曉薇3000萬元交保2025.09.0610紐約道場禪修課程 佛光人調整身心息2025.09.06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星雲大師如是說】處事禪心【星雲大師如是說】人間佛教【星雲大師如是說】正信之美【星雲大師如是說】輪轉相繼【星雲大師如是說】有情的層次【星雲大師如是說】六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