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隱形眼鏡需處方簽 北市放寬規定 |2015.07.20 語音朗讀 119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關於購買隱形眼鏡需處方箋的爭議,北市衛生局今宣布放寬規定,針對18歲以下或初次配戴者執行。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北市衛生局日前宣布,購買隱形眼鏡需持6個月內處方簽,引發民眾反彈,直批「不便民」。衛生局今宣布放寬規定,未來將只針對18歲以下或初次配戴者執行。 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衛福部早在民國64年就有規定,且今年6月還發布新聞稿,如果衛福部覺得做不到,或許可以把公文撤回去。 柯文哲表示,應該要建立新的文化,政府公布法令是要讓民眾遵守的,既已發布就要執行。 前一篇文章 中研院遭投訴沒加班費 開罰2萬 下一篇文章 陸整頓「殭屍官網」 江蘇宿遷關了7成7 熱門新聞 01動物的精采瞬間(下)2026.02.2202房市冷 仲介業跨足都更危老整合2026.02.2103朝山叩鐘 佛光山嶄新大雄寶殿迎春 2026.02.2104佛光山平安燈會 逾百萬人朝聖2026.02.2305光照大千璀璨登場 點亮和諧共生新希望2026.02.2106Q版初代超人力霸王 領航愛河灣2026.02.2107台北道場 新春禮千佛2026.02.2108【詩】紅豆控的紅龜粿2026.02.2309陸AI機器人秀功夫 驚豔全球2026.02.2110南投燈會 佛光山鳳凰主燈傳送光明2026.02.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星雲大師如是說】處事禪心【星雲大師如是說】人間佛教【星雲大師如是說】正信之美【星雲大師如是說】輪轉相繼【星雲大師如是說】有情的層次【星雲大師如是說】六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