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隱形眼鏡需處方簽 北市放寬規定 |2015.07.20 語音朗讀 120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關於購買隱形眼鏡需處方箋的爭議,北市衛生局今宣布放寬規定,針對18歲以下或初次配戴者執行。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北市衛生局日前宣布,購買隱形眼鏡需持6個月內處方簽,引發民眾反彈,直批「不便民」。衛生局今宣布放寬規定,未來將只針對18歲以下或初次配戴者執行。 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衛福部早在民國64年就有規定,且今年6月還發布新聞稿,如果衛福部覺得做不到,或許可以把公文撤回去。 柯文哲表示,應該要建立新的文化,政府公布法令是要讓民眾遵守的,既已發布就要執行。 前一篇文章 中研院遭投訴沒加班費 開罰2萬 下一篇文章 陸整頓「殭屍官網」 江蘇宿遷關了7成7 熱門新聞 01全中運張雅佳游泳 3 金 雙破全國2026.04.2402【詩】 鐮刀俠2026.04.2103【走讀城鄉】淡水市街清代三合院─施家古厝2026.04.2404人情冷暖與計算 悅讀〈 杜十娘怒沉百寶箱 〉2026.04.21052026地球日 行動永續綠色未來 2026.04.2206永和學舍慶佛誕 千人浴佛清淨身心2026.04.2207火金姑復育有成 螢光爆發2026.04.2108衣服晾乾變硬 微觀祕密 2026.04.2209【詩】諸羅山社2026.04.2410駐巴拉圭大使 參訪巴拉圭佛光山2026.04.23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星雲大師如是說】處事禪心【星雲大師如是說】人間佛教【星雲大師如是說】正信之美【星雲大師如是說】輪轉相繼【星雲大師如是說】有情的層次【星雲大師如是說】六忍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