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蔣本基
台灣水資源主要來自於降雨,雨量集中於颱風季節,豐水期與枯水期畫分明顯,年平均降雨量約為全球平均值之二點六倍;然而,區域洪枯流量差異甚大,因此需興建蓄水庫蓄洪濟枯,以儲蓄豐水季節之多餘水量,調節枯水季節流量之不足。另一方面,台灣受到全球氣候變遷及暖化影響,加上先天條件不利、國土利用欠缺整體規畫等因素,更造成水環境之潛在不利危機,包括:乾旱無法供水、大雨洪水癱瘓淨水系統等。此外,國內高科技、石化及金屬製造產業具用水量大而集中、缺水容忍度低之特性,應將鄰近公共汙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供園區使用,達成最佳經濟效益、民眾接受度、風險管理等效益。惟國內目前自來水水價低廉,且尚無大規模取供及用水經驗等,影響後端使用的意願。
國內目前積極推動多元水源分擔風險,除藉傳統水庫水源外,亦將雨水貯留、廢汙水、海淡水等納入新興水源之行列,其中廢汙水之回收再利用,因不受氣候影響,是為現階段國內水資源之重要政策。現階段統計指出,全台每日再生水使用量約四十二點四萬餘噸,主要為工業大戶自廠廢水再生利用,每日約三十八點四萬噸。未來水利署更擬將訂立專法、合理化水價、管理用水計畫及建造再生水廠等方式,努力達成國內水資源永續利用之環境。有鑒於此,本人建議未來政府應努力方向應包括:
一、改善廢汙水再利用執行困境,推動汙水廠水再生示範案例:推動汙水廠為再生水示範推動案例,成立跨部會協調平台,改善推動執行困境(包括:行政面、法規面、財務面、技術面);都市汙水廠放流水之水質水量穩定,不受氣候影響,應結合都市汙水廠放流水於工業使用;提供水再生利用技術研究資料,建議國內成熟且具開發價值之適當水回收方案。
二、完善再生水廠建設補助,本土化新穎水再生技術:推動以下水道經費進行再生水廠建設補助,以示範性質,降低水成本,促進使用意願;發展符合具3E(工程—環境—經濟)原則之水回收技術,本土化相關新穎技術於國內再生水廠,並考量能源與水相倚性(water and energy nexus);累積再生水廠建設營運及再生水使用經驗,全面推動再生水資源利用,以奠定重要水再生技術發展之基礎。
三、強化水再生利用技術服務團,推動廠內廢水自行再生利用:訂定不同產業之合理回收率,要求各開發單位提報實際用水量;透過「水再生利用技術服務團」,進行現地盤查作業,發放問卷調查,系統性統計再生水利用量;提供專業技術服務諮詢,進行政策支援與教育宣導;主動導入技術服務輔導能量,協助具促動潛勢案例之推動,加速達成水資源整合。
四、規畫廢汙水再生供應鏈,建立區域水資源利用中心:整合區內廠際間水質較為單純廢水,供鄰近廠際再生使用,並達成水量開發規模;評估整合造水技術之經濟可行性,並比較輸配成本,推動具潛力之水再生技術;研調廠際用水、排放水水質與水量資訊,媒合水資源供應鏈;建立水再生系統示範模廠,設計產量每日應至少四千噸,並估計水再生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