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動部昨舉辦勞退新制10周年成果展示,勞動部長陳雄文表示,勞退新制2005年7月上路後,雇主須替僱用勞工按月提繳至少工資6%的退休金至個人退休金帳戶,勞工不再因轉換職場或關廠歇業而領不到退休金。目前個人專戶數已破千萬,基金規模1兆3千億元,平均收益率更勝定存,退休金收繳率高達99.8%,「目標百分百」。
勞動部表示,鑑於勞退舊制,勞工須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達25年以上,或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或10年以上且年滿60歲的退休要件,才有退休金請求權。為解決此一勞工成就退休條件不易,難以領到退休金,因此施行勞退新制,勞工領取退休金的工作年資採計不再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勞工每一工作年資,雇主均須為其提繳退休金。年滿60歲者,無論退休與否皆可申領。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孫碧霞指出,目前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約1千萬人,已領取退休金者約39萬人,目前已發出383億元,平均月提繳工資為3萬6千元,有自行提繳的勞工有36萬人。
陳雄文表示,10年來,勞退新制成果豐碩,目前退休金個人專戶數已達1013萬戶,退休金收繳率高達百分之99.8%,勞退基金規模迅速增加,至103年底達1兆3千102億元,收益數1千8百39億元、平均收益率3.78%;其中去年度基金運用收益數更創新高,達754億元、收益率6.38%,「比定存更優渥」。
然而,選擇勞退舊制的130萬名勞工未來恐怕有領不到退休金的風險,對此,陳雄文指出,今年初勞動部已針對勞退舊制的勞工進行修法,除了將勞工債權與銀行抵押權並列第一順位,若公司面臨關廠歇業,也會以墊償基金給付勞工退休金及資遣費。
陳雄文表示,目前許多勞退糾紛都發生在勞退舊制,因此已積極完成修法,希望可以徹底保障勞工權益;至於新制,由於上路至今並未出現糾紛,盼能繼續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