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統呂秀蓮日前在過境賭城拉斯維加斯時表示,台灣可以發展成為NGO的中心,什麼是NGO呢?NGO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的簡稱,就是所謂的「非政府組織」,它是一種獨立於政府組織以外的民間組織。
非政府的組織很多,但一般所謂非政府組織有其特別指謂,是指那些非營利性的、公益性的組織,大多數是為了推動其組織成員所認同的政治、社會、人權、環境理念而組成,它們具有高度的公民意識,以「公民社會」的理論為其運作精神,雖然並不反對國家及政府的組織,但卻是堅持要限制政府的權力,以公民自主來推動人民的參與和社會的包容。
聯合國「社會暨經濟理事會」(簡稱ECOSOC)對非政府組織有一個定義,就是必須是支持聯合國所楬櫫的目標,而且必須是非政黨、非經政府協議而設立的非營利、非暴力組織。目前在聯合國登錄的非政府組織超過六萬個,其中像「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無國界記者」、「國際紅十字會」、「國際標準化組織」、「綠色和平」等,都是很有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國際非政府組織。
我國近幾年也有大量的非政府組織形成,並且互相交換經驗、辦理研習,希望結合社會資源、擴大民眾參與,並走向組織的獨立和自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