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十五日是英國《大憲章》(Magna Carta)簽署八百周年,當年原本只是英格蘭國王不情不願下簽署的限權法案,經過歷史演變,已成為現代法治起始的象徵。
身兼大憲章信託基金會贊助人的英女王,十五日將攜曾孫喬治等王室成員回到《大憲章》簽署地蘭尼米德,參與《大憲章》誕生八百年紀念儀式。屆時英女王還會為自己在當地的銅像揭幕。
中世紀時不堪徵稅重壓的貴族向英王約翰攤牌,迫使約翰在倫敦泰晤士河畔的蘭尼米德簽署《大憲章》,時為一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大憲章》中最著名和最重要的條文是第三十九和四十條,意味著王權不再大於法律,君主亦須受到法律規管,再不能乾坤獨斷。
《大憲章》就此成為英國法律的一部分,挑戰君權神授觀念,最終演化成君主立憲。《大憲章》更啟發了後來的美國《獨立宣言》和《人權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