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荷蘭海牙國際法庭二十六日作出歷史性裁決,認為塞爾維亞雖未阻止九○年代的波士尼亞戰爭,但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塞爾維亞在戰爭期間,針對波士尼亞伊斯蘭教徒實施種族滅絕,因此不負直接責任。
這是聯合國首度針對某一國家被控實施種族滅絕行為,作出判決。國際法院判決是具約束力的最終判決,不可上訴。
國際法庭認定,塞爾維亞在波士尼亞內戰期間雖曾為塞族武裝部隊提供援助,但不能證明塞國政府懷有實施種族滅絕的意圖,因此不能判定塞爾維亞種族滅絕罪成立,駁回波士尼亞所提戰爭賠償要求。
若國際法庭裁決有利波士尼亞,塞爾維亞可能被迫支付幾十億美元戰爭賠償。
但這項裁決強烈批評塞爾維亞領導人並未利用影響力、未履行「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防止種族滅絕事件發生。
聯合國公布的資料顯示,一九九五年七月波士尼亞內戰後期,波士尼亞塞族軍警部隊在攻占斯雷布雷尼察後,殺害了七千多名當地穆斯林居民。這是二戰結束後歐洲發生的最嚴重的屠殺事件。
波士尼亞與黑塞哥維那於一九九三年控告前南斯拉夫(塞爾維亞和黑山)在波士尼亞戰爭期間,策劃對波斯尼亞穆斯林和克羅埃西亞人大規模種族滅絕。黑山於去年五月獨立後,國際法院裁定塞爾維亞為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