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工陣線協會昨天一早就在立法院外,號召勞工以人體排出「40」字樣,提出「給我四十,其餘免談」的訴求。圖/胡經周
【本報台北訊】今天是勞動節,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天送給勞工一分勞動節大禮,初審通過「立委版」的勞基法「縮短工時」修正案,將原本雙周正常工時八十四小時下修為每周四十小時,還明訂從明年元旦起實施,以落實勞工全面周休二日。
民進黨籍召委趙天麟推算,最快有機會在五月十五日就能三讀。趙天麟說,公教人員早在二○○一年已實施周休二日,這算是「還給勞工遲了十五年的公道。」昨天委員會審查時也難得不分藍綠、高度共識,會後還共舉「四十、適時」標語。
行政院上周也通過「政院版」的縮短工時修正案,但還來不及排審,預計今天立法院院會才會決定付委或是逕付二讀。
昨立委版共有十二個,最後整合通過一個修正版,且有特別納入政院版的相關條文文字,包括勞工出勤紀錄應保存五年,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且勞工向雇主申請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拒絕等,另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在不變更每日正常工時時數下,在一小時的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起訖時間。
另還通過,雇主若違反相關每周四十小時的正常工時規定,可罰兩萬到三十萬元;雇主若未備置出勤紀錄或未保存五年,可罰九萬到四十五萬元。
但政院版其他對勞工有利的條文都未審,像勞工若在例假時工作,除工資應加倍發給,還應在七日內補休,又像勞工加班若選擇補休而非領加班費,補休時數應比照加班費的加乘計算方式,且補休應在六個月內補完等。
最爭議的延長工時條文也未討論。政院版配套要將現行每月四十六小時的加班上限拉高到五十四小時。
該條文不只民進黨立委不滿,批評減了正常工時,又把加班工時加回去,根本是「朝三暮四」,國民黨立委吳育仁、江惠貞和林鴻池昨也跳出來喊反對。台灣勞工陣線協會一早則在立法院外,號召勞工以人體排出「40」字樣,提出「給我四十,其餘免談」的訴求。
面對藍委群起反對,勞動部目前仍堅守政院版。勞動部長陳雄文說,加班要經過勞工同意才可施行,且有加班費,目前只有特定行業或特定趕工時節,才會真的用得到這麼多加班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