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糾紛多 消基會籲建立規範

羅智華 |200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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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國內補習班四處林立,補習糾紛更是時有所聞。消基會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光是消費者來電諮詢有關補習班的糾紛件數,就多達近千件,其中又以「退費糾紛」最常見。消基會認為,各縣市教育單位應針對補習班收費與退費,儘速建立統一規範,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

統計發現,至今年八月底為止,消費者諮詢有關補習班的糾紛件數,就高達九百九十五件,書面件數亦有六十五件;當中除了有退費糾紛外,補習班魚目混珠、李代桃僵的情況也不少,例如招生廣告上明明寫著某名師親授,但上課時卻是由另一位同名同姓的老師來授課,讓學生有一種受騙感覺。

消基會表示,根據民法規定的「私法自治」原則,消費者向補習班繳交補習費後,兩者間的法律關係就已成立,雙方需依據契約規定內容。然而,消費者卻未必都與補習班事先訂定了書面契約;就算曾訂定契約,其契約條款也大都是由業者先擬定,對消費者來說,裡頭可能含有不公平的契約條款。

消基會調查亦發現,每個縣市對退費規定,都不盡相同,其中不乏一些語帶籠統的規定,而導致退費糾紛不斷發生。

對此,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進榮表示,要避免糾紛的方法,就是建立一致性規定。以退費來說,他認為主管機關與各縣市教育局、補教協會理事長、甚至消基會、消保會等單位,都可以一起開會討論,從中建立共識與統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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