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洛杉磯電】律師邱彰二十一日表示,由她代表九十八位亞太固網投資人,對王又曾、王金世英及其美國親屬提出的民事訴訟狀已委託專人送達王又曾被留置的聖貝竹拘留中心,二十二日將由專人遞交洛杉磯的加州高等法院。
據美國移民律師指出,對王又曾等人提出民事訴訟,不但達到凍結王金世英在美資產,還可要求被告等出示在美國的財務狀況,而根據美國法律,只要從中發現一項涉及犯罪的行為,就等同宣布王又曾註定被遣返,對遣返王又曾有莫大助益。
另外,民事訴訟不影響移民法庭程序,即使王又曾被遣返台灣,美國民事法庭仍可持續追討其在美國的資產,不會因移民法庭結束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