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據農委會茶改場統計,飲料茶、手搖杯飲料茶葉有八成五來自進口茶、一成五來自國內,以機器採摘、較低價的茶葉為主,絕大多數來自南投縣名間鄉,農糧署、南投縣政府明起全面清查南投市及名間鄉三百五十家製茶廠、兩千多頃茶園農藥殘留,預計兩周內完成稽查。
至於這次50嵐所檢出的農藥「芬普尼」雖然茶葉不能使用,但對於薑、鳳梨是屬於登記合法用藥,另雖然檳榔禁用芬普尼,但坊間也時有傳聞檳榔會用,農糧署此波稽查也將鎖定可能受到鄰田汙染的茶園。
針對業者指出農糧署公告台灣茶混用百分之一進口茶,也可標示為「台灣茶」,農糧署澄清,這是早期衛生署訂定的標準,但已於二○一一年修法,現在一定要百分之百國產茶,才能算是台灣茶。
對於進口茶是否可在台加工、包裝後,標示「台灣茶」售出,農糧署強調依現行法規不行,國內不能進口加工為茶葉、飲料茶的茶莖,不符合經濟部「實質轉型」標準,換句話說國內茶葉、飲料茶若標榜「台灣茶」,就不得有混充進口茶、國產茶情形。
茶行促嚴驗產地標示
不過,有產銷履歷的茶行業者表示,台灣法規含糊不清,進口茶葉在台加工、包裝,也可以標示台灣茶售出;農糧署對茶商、茶廠等上游監督疲軟,混用狀況嚴重,產品、價格參差不齊的結果,就是變相打壓本土茶農。
茶行指出,一般茶行所販售的散裝茶,除非是專家,否則業者購買進口茶混用,一般民眾只能帶人宰割;法規應要求業者產地標示清楚,抽驗嚴格、落實,否則茶行之間的價格戰不僅會傷害茶農,若題驗出農藥超標,也很難釐清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