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動部防過勞由自己做起,本月開始推動「每月一天不加班」,各單位排定每月「不加班日」,但實施後有員工抱怨當天事情明明做不完,卻得先打卡下班,再上班趕工。
台灣工時排名世界第三,過勞成為全民關切議題,如何避免勞工過勞,更是勞動部施政重點。勞動部人事處日前提出構想,挺身而出擔當表率防止過勞,以「每月一天不加班」運動,要求勞動部所屬司處選出每月「不加班日」,擇定後,當天全單位不加班。
勞動部人事處處長李秉洲表示,他任職教育部時,當時的部長蔣偉寧每年慶生,一定會許一個願望,就是希望同仁每月有一天可以正常下班,回家與家人共進晚餐;他非常認同,因此到勞動部後,推出「每月一天不加班」運動,但採鼓勵性質,「提醒大家不要過勞」。
儘管立意良善,但部內員工仍傳出怨言,有勞動部員工說,每月提前選一天不加班,由於無法預見當天會不會臨時出狀況,難度太高,尤其要全單位一起執行,根本無法配合;已經歷「不加班日」的單位說,有同仁為避免長官麻煩,硬著頭皮打卡下班,再繼續上班,「根本不敢填加班費」。
還有同仁說,沒人愛加班,加班多半逼不得已,如果真要強制執行,「不如下班時間一到,就斷水斷電」;也有員工私下表示這項運動「很怪」,「很少人天天加班,為什麼還要我們每月一天不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