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電價費率審議會昨天審議通過新版電價,平均降幅為百分之七點三四,同時敲定台電公司今年合理利潤率為百分之五,全年合理利潤最多賺一百七十一點六七億元,多的就要「吐出來」。
去年立法院審議新版電價公式,因涉及國營事業是否該設置合理利潤、比例上限為何,始終是朝野攻防焦點。經協商,台電的合理利潤率最終定為百分之三到五,即虧損時,投資報酬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五,且全數須彌補虧損;無虧損時,投報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台電董事長黃重球曾預估,若一切順利,最快十一年將累積虧損清償完畢。
台電公司總經理朱文成表示,台電對於委員會的決議表示尊重,也感謝委員會順利通過新版電價公式中的其他因素,本次委員會是以全年預估值核算出合理利潤百分之五,但新版電價公式一年調整兩次,下一次在十月一日調整電價時,會採半年預估、半年實績值計算合理利潤。
台電去年稅前盈餘一百四十一億,若加上因國際燃料下跌節約回饋給民眾的九十四億元,去年共賺進兩百三十五億,終結連八年虧損。
不過,朱文成指出,新版電價每度基準電價平均降幅為百分之七點三四,依據台電內部估計,一年電費收入將減少四百七十九億元,但是可望帶動消費者物價指數減少百分之零點一七、製造業生產成本減少百分之零點一六、家戶消費支出減少百分之零點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