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蔣本基 台大環工所教授
汙水下水道普及率逐年增加,各縣市汙水處理廠陸續完工運轉,可預見未來下水道汙泥量會持續增加。以民國一○一年為例,汙水處理廠實際處理量約為每日二百八十四萬噸,每日產生一百九十一噸汙泥餅(含水率約百分之八十)。若以每年百分之三接管率推估,民國一三○年汙水處理總量將成長至每日五百萬噸,預期每日產生近二千噸汙泥餅。
目前下水道汙泥多採衛生掩埋,掩埋場逐漸飽和、新址開發不易、處置成本上漲等問題,及汙泥再利用技術不足,缺乏汙泥特性基線資料庫;行政部門與人力資源權力重疊,國家能源發展政策局限等問題,就長程觀點,有關「汙泥減量與再利用」技術與管理面必然日趨嚴重。
汙泥再利用的途徑宜多元,可再利用作為肥料、建築材料、燃料等。以燃料化為例,近年來以汙泥「氣化法」較受矚目,「焚化法」亦為常見之汙泥處理方式,可同時達到減量與資源化;歐洲更是運用「混燒與共燃法」多年,將汙泥送入燃煤電廠焚化,具備可利用既有設施、節省設施建造成本等優點。
國外運行汙泥燃料化技術已有多年經驗,國內應從「解決廢棄物問題」與「資源有效利用」之觀點,解決未來汙泥處理問題,據此,建議國內實踐汙水下水道汙泥處理再利用技術與管理策略與措施如下:
一、研析國內外汙泥再利用技術現況,建置各種汙泥特性基線資料庫:建置汙泥再利用之科學性資訊與汙泥特性基線資料(包括:廢水汙泥特性與乾基固體物組成等),作為後續汙泥減量及研擬與修訂再利用政策之參考;多元化汙泥再利用途徑;研發汙泥燃料化技術,包括:氣化法、混燒與共燃法及碳化法等;調查汙泥能資源化再利用技術與接收端意願後,活絡再利用通路。
二、整合各部會資源,建構區域能源中心:結合廢水處理廠汙泥再利用於生質能沼氣及區域能源中心能資源政策規畫,評估相關技術、通路、品質管理、經濟可行性等;規畫完善之汙泥能資源化科技發展願景;研析實務推動可能遭遇之法規或技術限制;研擬相關政策規畫及推動策略。
三、設置集中式汙泥處理設施,建立最佳化運轉操作模式:利用「既有設施辦理示範驗證」方式,設置集中式汙泥處理設施;最佳化廢水處理廠生物處理單元操作條件,正常化排泥操作,穩定最終產出汙泥量;控制乾基固體物灰分比例,以進行合宜之肥料化、材料化或燃料化應用。
四、研訂完善汙泥再利用規範,建立下水汙泥再利用計量指標:推動汙泥再利用以「多元化」為原則,研訂汙泥再利用相關辦法與標準規範,配合國內汙水下水道未來興建計畫;提出下水道汙泥處置規畫計畫;建構國內「下水汙泥再利用率標準」,以反映都市汙水處理廠下水汙泥再利用率優良程度。
五、建立國際合作與交流機制,本土化關鍵技術與設備:研訂國內外技術合作及交流機制,發展雙邊合作發展機制,研擬未來共同研究方向;本土化關鍵技術與設備,進行從業人員訓練及專業輔導規畫,強化國內汙水處理廠操作、維護、機電儀控、延壽節能及檢驗技術,以達成最佳營運、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