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高雄市府訂定自治條例,試圖迫使石化業者將總部南遷,但學者認為不僅過度膨脹地方政府權限,還侵犯憲法的平等權、財產權,且恐引發其他五都統籌分配款大戰。
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廖義銘認為,「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自治條例」草案牽涉中央與地方權限畫分,除非可舉證此業務是憲法賦予地方政府制定,否則形同市府透過自治條例,侵犯非高雄市籍的企業在高雄市區的財產。
廖義銘表示,依法論法,高市府能要求其他行業遷總部嗎?如果高市可以這麼做,其他縣市可以嗎?且在制定過程,須有業者參與討論才符合程序正義。
高雄大學講座教授王鳳生也認為,高市府過度膨脹地方政府的權力,業者有其策略考量,公司同時在兩個以上縣市設生產線,硬要業者遷移總部可能有困擾。
他認為,高市府藉此增加營利事業營業額,提高其統籌分配稅款比率,其他五都若群起仿效怎麼辦?中央政府應妥為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