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灣與波蘭上周簽署台波空運協定,若有航空公司申請飛航經核准,由桃園、高雄可經3個中間點或直飛波蘭華沙及波蘭境內2點,並可飛航至3個延遠點。台灣將可直飛波蘭,雙方航空公司更可共用班號,最快5月到6月可飛,其中長榮航空有意願申請飛航。
民航局企劃組長陳昭諭表示,台波空運協定在3月5日由我駐華沙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波蘭駐台北華沙貿易辦事處代表簽署生效,雙方指定的航空公司將可據以提供台灣至波蘭間的空運服務。
民航局指,國籍航空可依各自加入的聯盟飛航需求,共用班號,創造更彈性的營運空間;對於兩地經貿合作、觀光發展創造更緊密的空運服務。台灣與捷克、斯洛伐克、奧地利、保加利亞等東歐國家均有空運協定,簽訂台波航約可為雙方創造更緊密的空運服務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