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義大利郵輪「歌詩達協和號」二○一二年一月在托斯卡尼外海的吉格里奧島附近觸礁傾覆,多達三十二人喪生,船長薛提諾卻落跑,檢察官以殺人等罪名求處二十六年三個月重刑,十一日宣判時,法官判處十六年一個月徒刑;薛提諾預料會上訴。
法官另外判決,薛提諾終身不得擔任公職、五年不得擔任船長;檢方認為他有潛逃之虞,要求將他立刻送到監獄羈押,但法官認為沒有必要,因此他暫時保持自由之身。
薛提諾被判成立的罪名包括殺人(十年)、導致船難(五年)、在乘客和船員未離開前棄船(一年)、對主管單位陳述不實(一個月)。
被稱為「懦夫船長」的薛提諾表示,他並未棄船落跑,而是從傾斜的船身摔落到救生艇;不過,錄影畫面顯示,他冷靜地排隊登上救生艇。
辯護律師團表示,船難因素很多,不能全部歸咎薛提諾;律師指出,訓練不足的船員設定不當航線,而且把郵輪靠海岸行駛取悅乘客是公司政策。
律師辯稱,船上的海圖不正確,更嚴重的是,意外發生前片刻,印尼籍舵手聽不懂船長要求轉向的命令。
證人則表示,薛提諾是個「魯莽的白痴」,為了秀給船上的服務生和吉格里奧島上的朋友看而讓船靠近海島行駛。
目擊者甚至說,生還者送到岸上時,薛提諾連鞋子都沒有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