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人:楊朝祥
傳統的「一技在身,終身受用無窮」觀念,隨著產業多元化、複雜化而逐漸衰退,具備多種跨領域專長的「乘法人」逐漸成了市場新寵兒。
所謂「乘法人」是指具備兩種以上的專長,經過統合之後,產生質變,創造新的價值、新的能量,其成效並非相加而是相乘,達到跨領域專業的相乘成效。
當前的職場,與過去講求分工合作的情勢已有極大轉變,過去,每個工作人員僅須具備一項專長,做好自己分內的工作,而如果有跨領域的任務,就以「合作」的方式來達成。然而,當前的產業日趨複雜,跨界企業林立,異界結盟比比皆是,再加上台灣中小企業規模不大,身兼數職已成趨勢,「乘法人」的需求日增。
過去大學人才的培育,都是以單一研究所或學系傾力培養,歷經數年的學習,雖具備該領域的專業知識與技能,但等到進入職場之後,方才發現與企業所需的跨領域智能不符,最後不是覓職困難,就是屈居每月二萬二的工作。這種模式的人才培育已到了非改弦易轍不可的地步。
以新聞從業人員而言,除了具備新聞採訪、寫作與報導的能力之外,若不能對所報導的內容有深入的了解,則新聞報導雖有華麗的文字、高超的傳播能量,卻因內容不夠深入,結果也僅是一段「新聞」而已,無法引起讀者的回響。
當初台灣大學設置新聞研究所時,即考慮到僅具備傳播智能尚不能成為良好的傳播人,因此捨棄新聞系的設置,改以招收各類大學畢業生,施以傳播的專業訓練,達成兼具傳播智能及專業領域智能的傳播人培育目標。
另一個案例是東吳大學的學士後法律研究所的設置,法律人才除了相關法律的智能之外,尚必須對法律相關領域的內涵有足夠的知識與了解,例如財經法律專家須對財經內容有所認識,教育法專家必須對教育有所了解,大陸法律相關人員則須對兩岸關係有深入的研究。因此,東吳大學於七十九年首創學士後法律研究所,招收非主修法律學的大學畢業生,修習三年,授予法學碩士學位,開創我國法學教育之新紀元。
當前的「大學法 」已有「雙主修」、「輔修」的規範,但問題的癥結在於學生未具備「乘法人」的概念,再加上選修外系課程的種種限制,讓許多學生視「雙主修」、「輔修」為畏途。目前已有部分大學,如佛光大學、東華大學等,課程採「模組化」設計,學生系外選課已非「散彈打鳥」式的隨意選修,而是有目標、有意義地選擇第二專長,建置未來成為「乘法人」的基礎條件。「大學法」也已考慮到大學培育的人才需與職場的需求相配合,因此,特別規畫了大學可以設置「跨領域學程」的機制,配合職場人才需求,培育具有跨領域專長的人才。
對需要更長時間培育的跨領域人才,結合大學部與研究所也可施以跨領域的學習,尤其現在已有大學與研究所五年一貫課程的設計,更是培育「乘法人」的良好途徑,例如當前的中小學師資大都具備碩士以上的學歷,是以未來師資的培育即可以五年一貫課程的方式來培養,讓教師兼具教學的智能與教學內容領域的學識,成為優良的教師。
當前制度中已建置了各式各樣機制培育跨領域的人才,各大學實應鼓勵學生跨領域選修,於在校期間即進行結合兩項以上關鍵專長學習,畢業後不僅可力抗景氣停滯及謀職不易的困擾,且可成為職場的新寵兒,學校、學生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