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核通過進口基因改造的「食品」原料,包括五十件基改玉米品系、十二件基改黃豆品系,去年由衛生福利部許可開放進口。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由某港商申請,若衛福部資料屬實,未來台灣市面上,會充斥由該公司主導進口的基因改造黃豆。
即使基改作物安全性仍在爭論中,但以食品名義進口的黃豆或玉米等原料,普遍用於黃豆種植的嘉磷賽除草劑,殘留量是否安全?
這涉及台灣豆類製食品安全,亦和肉類食品安全有關;諸如豬或雞的養殖,均用黃豆作為飼料源。
今年起,衛福部已要求食品中使用任何基改食品原料,不論含量多少,都須標示「含基因改造」。
但對初期加工產品,如豆腐、豆花、豆干等大豆蛋白製食品,須標示含基因改造的施行日期,二○一七年才開始,等同留有一年空窗期。
這表示含有基因改造原料,和未經檢驗除草劑含量的散裝豆類食品,未來可能不設防的進入傳統市場、軍隊伙食或學童營養午餐。
顯然我們對於衛福部的期待還可以更多:包括嘉磷賽等除草劑的檢驗、對基因改造食品原料和製品應該更加預警,對於受到影響的肉品業也應該訂出審查規範。
基改種子供應商(雖然國內尚未開放基改種子種植)、食品原料供應者和對台灣除草劑的最大供銷者,正迫使我們面對基改食品和除草劑殘留的潛在風險。
我們最重要的命題是,有否足夠警覺心和行動力,從跨國公司手中,找回逐漸流失的環境正義與食品安全。
林建君(台北市/自由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