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年漲幅上限6% |2015.01.21 語音朗讀 116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通過電價新公式,未來電價將每半年檢討一次,並設漲幅上限,調幅不超過百分之三,全年累計調幅則不超過百分之六;此公式將施行兩年,檢討成效後再決定是否續推。 新版電價公式納入「天花板機制」,控制電價緩漲,半年調幅不超過百分之三,全年累計調幅不超過百分之六。此外也規定台電的合理利潤投資報酬率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虧損時投資報酬率上限為百分之五,無虧損時,不超過百分之三。 前一篇文章 華隆條款通過 關廠免抗爭 下一篇文章 吉羊納福 提燈百變 熱門新聞 01【詩】與光行2026.01.1902佛羅里達國際大學 典藏《星雲大師全集》2026.01.1903沒忘記光復鄉民 佛光山寒流中送暖2026.01.1904微細氣泡 用途也很多2026.01.2005小氣泡能量大2026.01.2006印度沙彌戶外參訪 探索自然、文化2026.01.1907痛批哈米尼 川普:伊朗該換領袖2026.01.1908佛法滿人間 好心好報2026.01.1909川普逼賣格陵蘭 加徵歐8國關稅2026.01.1910北京今年首降雪2026.01.19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陸海警侵擾金門 海巡署強勢驅離蘇嘉全掌海基會 籲恢復兩岸交流挺1.25兆軍購 AIT:自由非免費海鯤號再現身 海測前做準備汽車與農產品 美要求開放市場台美關稅談判 鄭麗君今說明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