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根據兒童福利聯盟統計,國內至今還有一百一十一名零至六歲的學齡前兒童尚未尋獲,立委王育敏昨天舉行記者會,希望警政署重啟護幼專案,助失蹤兒回家過年。警政署表示,往後只要接獲六歲以下失蹤兒童報案,二十四小時內就會派人處理,透過警方勤值中心通報各警察機關,將失蹤人口列為重點協尋對象。
兒福失蹤兒少資料管理中心組長許慶玲指出,目前失蹤幼兒的家屬,前往警察局報案後,一律依照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處理。在缺乏明確誘拐事證的情況下,家長僅能以不明原因報案,協尋的警察無權調查,僅能以臨檢方式或電話詢問相關人。
警政署防治組組長謝芬芬表示,針對六歲以下兒童失蹤案,警政署會在失蹤人口查詢作業要點,訂定新作業要點,也會與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共同訂定查詢失蹤兒童與失蹤少年作業規定,往後只要有六歲以下失蹤兒童報案,二十四小時內就會派人處理,透過執勤中心通報各警察機關,將失蹤人口列為重點協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