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富豪郭炳江,因為貪賄被法院判處入獄七年半至五年不等,成為香港歷來入獄的最高階官員及最富有的富豪。
二○一二年三月,廉政公署指許仕仁涉嫌收受新鴻基地產董事局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聯多筆款項及無抵押貸款,許仕仁其後被當局起訴,罪名包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郭炳江、郭炳聯也同時被起訴,罪名是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
許仕仁、郭炳江及另外兩名充當聯絡的中介人本月十九日被高等法院陪審團判處罪名成立,法院昨早宣判。法院判處許仕仁入獄七年半,並須歸還政府涉案的港幣一千一百一十八萬兩千元(約新台幣四千五百五十四萬元);郭炳江入獄五年,罰款五十萬港幣;兩名中介人各被判入獄五至六年不等,各罰款五十萬港幣。
許仕仁於二○○五年獲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委任為政務司司長,二○○七年離任,是香港主權轉移後第三任政務司司長,前兩任是陳方安生以及曾蔭權。
在港府體系中,政務司司長的地位僅次於行政長官(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