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改善高雄空汙,環保署昨天預告「高屏地區空氣汙染物總量管制計畫」草案,業者必須符合空汙排放的認可量,須向其他工廠購買汙染差額,否則可開罰十萬至一百萬元罰鍰。
「高屏地區空汙總量管制計畫」草案 ,第一期目標管制總量不變,第二期目標減少百分之五至十空汙量,預計明年一月開協商會、公聽會,最快明年農曆年前公告實施,但會有一年緩衝期。
環保署空保處長陳咸亨表示,高屏主要產業為石化、鋼鐵、電力等密集工業,近年來空氣品質雖有改善,但仍是空氣品質較差的區域,因此優先選擇高屏實施空汙總量管制,針對一定經濟規模的工廠制訂最大排放認可量,標準為過去七年中,其中一年最大排放量。
為鼓勵空汙減量,環保署表示,業者可更新操作設備減少空汙排放量,或推動員工通勤車輛減少汙染,協助髒汙街道清洗打掃等,削減的汙染量可到拍賣市場交易,或作為擴廠使用,預估每公噸約值二至三萬元。
環保署指出,未來也將協同衛福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成立「空氣汙染減量行動督導聯繫會報」,整合各部會對空汙減量量能、分配減量工作及賦與責任,並在聯繫會報下組成行動小組,定期監督各區空氣品質改善工作,並邀請當地居民或團體代表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