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二成五上班族平均每兩周加班一小時以內,兩周加班超過二十小時以上者,將近一成。
每位上班族都會面臨加班問題,但大家卻不曾注意過加班的時數計算基準。
比如某天晚上你加班一小時二十五分鐘,公司是將你的加班時數計算為一小時二十五分鐘,還是一小時?
大多數上班族都不會計較這個問題,因為工作多屬「責任制」,事情沒做完,加班再多也只能往肚裡吞,因此人事部門以對公司有利的部分計算,多出來的二十五分鐘白白「浪費」。
但仔細精算,每星期加班多出二十五分鐘,一年下來等於一千三百分鐘沒計算加班費。
我在開刀房工作,遇到手術時常會延遲下班,久而久之對加班也習慣了,但對於每次加班未達整點時間被犧牲掉,讓人無法接受。
人事部門表示,要延長加班到整點,否則未達整點時間須自行吸收,讓人相當無奈。
我當然希望加班到整點再下班,只是開刀時間無法確定,加上上班時間超過十小時,身心疲累,隔天早上七時還要上班,實在不想撐足整點時間才下班。
加班時間應該不以整點累計,否則類似開刀房的醫護人員白白犧牲個人權益。
林家瑜(新北市/護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