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雲南德宏自治州一名十三歲男童李有斌,為幫忙家中生計,冒用一名成年男子的身分,到廣東東莞一間鞋廠工作。未料因不堪負荷工作量,上月中旬不幸病死在鞋廠大門口。
在李有斌死前,其親屬曾背著已近昏迷的他,向鞋廠求助長達三小時。最終,鞋廠一管理人員掏出兩百元人民幣,讓親屬將他送院,但此時李已死亡。
據報導,李有斌奶奶癱瘓在床多年,父親又於今年年初突然因胃潰瘍病逝。今年暑期,作為這個家庭僅剩的男子,李有斌主動提出輟學打工,讓妹妹好好讀書。李有斌於九月到東莞,以臨時工身分進入涉事的日暉鞋廠打工。
鞋廠入職資料顯示,李有斌冒用了一個名叫「陶富華」的四川籍成年男子的名義登記入職。李有斌皮膚黝黑、長相老成,外表與陶富華有幾分相像。
據鞋廠內部員工透露,他們日均工作十至十二個小時;李有斌在鞋廠做的是普通成年工人的工作,如此高強度的工作量,對十三歲的兒童來說有些難以承受。其母親憶述,李有斌死亡前不久,曾打電話回家說工作太累了,想要辭職,可是勞務派遣公司方面明確表示至少要工作滿三個月,不然他之前所有工資都將被扣除百分之七十。目前,李有斌的遺體在東莞市殯儀館,家屬仍在與鞋廠協商賠償事宜。家屬以非法使用童工為由,要求鞋廠按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十倍的金額一次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