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在騎機車、開車時抽菸影響他人安全,可處新台幣600元罰鍰,此外,併排停車的罰鍰也將從現行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提高罰款至2400元。
「根據環保署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統計,高達84%民眾反對汽機車行進間的吸菸行為,很多國家也多立法規範此類行為。」提案修法的立委丁守中表示,部分機車騎士在行駛或紅燈暫停時吸菸,不僅造成空氣污染,綠燈啟動時菸灰順勢飄向後方,造成周遭騎士困擾與危險,隨手丟棄菸蒂更造成環境污染。
「未來機車騎士邊騎車邊抽菸,或是汽車駕駛搖下車窗、把手伸出來撢菸灰,都構成妨礙他車通行。」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方仰寧指出,交警在路口或路段值勤時看到,可依職權攔停告發,也接受民眾照相檢舉。
關於併排停車條文,立委葉宜津認為,若僅限於行駛行為才予處罰,常導致路邊停車的違法車輛無法處理,增添實務上執法的困擾,因此提案修法不限於駕駛行為,包括停車也可開罰。
另外,現行條文規定,使用吊銷、註銷牌照,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