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司法院和法務部對法人(公司)取消罰金刑,單科沒收的立場相左,多次協商不成,昨天再開會討論,擴大邀請立委和學者專家與會,但談了三個小時仍無共識。擔任主席的台北大學名譽教授甘添貴說,正反意見都有,交下周一立法院朝野協商決定。
司法院刑事廳長蔡彩貞表示,取消法人罰金刑改成單獨宣告沒收,可能會連動到整個刑法總則及程序規定,因為沒有罰金的主刑,就不能有沒收的從刑,司法院不希望倉促修法,但尊重衛福部的職權和立法院最終決定。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則說,與會多數學者認為法人可單獨科處沒收,不需要有主刑的存在,法務部仍主張對法人應該回歸罰鍰(指行政罰款),才能罰得快和罰得重,法務部主張先修食安法,其他有關法人仍有罰金刑的法律可逐一修正。
陳明堂說,如果司法院和法務部在周日前仍未達成共識,食安法各版本下周一將送立法院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