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明訂國民中、小學及高中每校未來至少置1名專任輔導教師,預計全國將有8158人,比現行法令規定增加5086人,提供學生心理評估、支援學校輔導嚴重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學生,並將學生輔導三級體制入法。
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行政院版草案原規定,國小24班以上者設1人,但立法院初審時,朝野立委都擔憂24班以下小型國小很多,會造成7成以上小學校沒輔導老師。
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從初級到三級預防工作,提供發展性、介入性或處遇性三級輔導。
發展性輔導為初級預防工作,須以全校或班級學生為對象,擬訂學校輔導工作計畫;介入性輔導為次級預防工作,針對經發展性輔導仍無法有效滿足需求等為對象。
處遇性輔導是三級預防工作,經前兩種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或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有重大違規行為等學生,經審慎評估須轉介到其他專業機構接受各類專業服務者。